關于給予龔秋月等77名學生退學處理的公示
發布時間:2026年06月02日
來源:德陽城市軌道交通職業學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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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》(教育部令第41號令)第三十條,以及《德陽城市軌道交通學院學籍管理規定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:“學生本人申請自愿退學的,經學校審核同意后,辦理退學手續。學校對自愿退學學生出具同意學生自愿退學文件。科教處收到自愿退學文件后按“退學”注銷其學籍。”,經核實,龔秋月等77名同學達到上述退學條件,學校研究決定,擬對龔秋月等77名學生辦理退學,現將名單予以公示(見附件)。
公示時間: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1日。
公示期間,如有異議,可向科教處反映,聯系電話:0838-8110307。
附件:
退學名單.xls
科研與教務處
2026年6月2日
